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31日依法裁定受理了吴川对成都德鼎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鼎家具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1月18日作出(2024)川0193强清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德鼎家具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续薇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现就德鼎家具公司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德鼎家具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二、德鼎家具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三、德鼎家具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清算义务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清算组移交企业财产、印章、账簿、文书档案、证照等资料,并应当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奥克斯广场A座6楼;联系人及电话:续薇薇,13458508200、罗云付,18384069636。
特此公告。
成都德鼎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