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山西供销农芯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山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7月5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太原)律师事务所组成山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冯晓磊为组长。现清算组依据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山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山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山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 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山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产、证照、印章、财务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2. 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如上述人员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5号东方明珠湖滨广场23层,联系电话:15536040960。
山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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