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财瑞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9日裁定受理济南财瑞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济南财瑞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债权人应于2024年6月22日前向济南财瑞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泽路西江华府二区二号楼一单元1701;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人:谢洪磊;联系电话:15954905997),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济南财瑞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法院定于2024年6月26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网络债权人会议(如会议召开方式有变动,清算组将另行通知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济南财瑞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