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联盟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各股东: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温州联盟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下称联盟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后,依法指定浙江建桥律师事务所组成联盟公司清算组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受清算组委托,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温州分所对联盟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德威(会)财专字[2017]10004号《温州联盟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下称审计报告)。
清算过程中,部分股东对审计报告第15页《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所载联盟公司对各股东应收款有异议,主张部分股东已经对上述应收款各自找平,实际已经结清应收款,并提供复印件予以佐证。
鉴于审计报告清查数据是基于账套电子数据,若实际情况与账套电子数据不一致,清算组将结合企业实际移交资产负债情况确认最终清查结果。故清算组特通知各股东:若对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18年11月20日前向清算组书面提出,并提交相关结算单据及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予以证明。逾期未提供的,清算组将根据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进行清算。
清算组拟将公司名下金泰大厦三层办公楼及办公设备等资产一并以7319616元的起拍价,委托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三次拍卖,若各股东对此有异议,亦可于2018年11月20日前向清算组书面提出。
联系人:叶清葛,电话:18368708608。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恒隆商务楼1102室。
温州联盟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