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6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根据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合肥工大天洋泵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3年3月23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皖1181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由杨志泉担任清算组负责人,现清算组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肥工大天洋泵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合肥工大天洋泵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三、合肥工大天洋泵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妥善保管占有的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财务资料等物品,并及时向清算组移交。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二凤南路千秋大厦四、五楼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祖贵、陈杰律师,联系电话:13329200611/18055071406。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天洋泵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