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方物流(天津)有限公司(下称“四方天津”公司),为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现对四方天津公司债权债务进行登记确认,就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债权、债务范围:2017年12月31日之前未清偿的债权债务。
二、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5日前。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创业园东区D栋410。
四、登记凭据:
请自然人债权人携带以下文件原件进行登记:
①本人前来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前来的请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②有效债权、债务凭据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购销合同》、《确认协议》、支付凭证、往来流水等。
凡与四方天津公司有未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的个人及单位,请在公告时间内到登记地点进行确认登记,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为了避免遗漏,请债权人及时联系四方天津公司进行确认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 燕 郑 铁
联系电话:13810880584 13752385440
第四方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