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我国首部“绿色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上线,虽然是从以前的排污费变身而来的新税种,但环保税的开征,还是让不少污染大户感到成本压力,而更多企业从中看到了节能减排的“商机”:
从征收机制看,环保税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高危多征、低危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进一步细化了差别化征收机制,以大气和水污染物为例,排放浓度值低于标准30%的,按75%缴税,低于排放标准50%的,则按50%缴税,让节能减排更划算了。
从执法刚性看,过去排污收费标准过低、行政处罚力度不足,导致排污者自律意识低,甚至为了赚钱偷排偷放,对那些遵纪守法、爱护环境的企业有失公平。现在环保税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偷漏税会受到严重处罚,甚至判刑坐牢,企业违法成本骤然上升,敢于以身试法的企业将大幅减少,让节能减排更公平了。
从征收用途看,环保税收入全部留给地方财政,有利于调动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更有财力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保投入,让节能减排更有钱了。
政策的指挥棒一变,经济杠杆自然会驱动企业经营行为发生变化。过去“宁掏排污费,不上新设备”的污染企业,就有动力自觉加大节能减排投入,虽然升级环保设备要花不少钱,但长期算能带来更多的税收减免,算总账还是很合适。环保企业则更加看到了节能减排的政策决心,环境监测、污染治理、节能降耗等产品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而“污染者付费”的公平机制建立起来后,低耗能、低污染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势更明显,转型升级步伐也会加快。
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高速度增长成为过去时,高质量发展成了主题词,意味着政策的着力点也要随之而变,不能仅盯着推动GDP快速增长想法子,还要着眼于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增长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出点子,这就要求宏观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更加巧妙:
推动高质量发展,应更多依靠市场力量。政府的力量能够带来高速度增长,却往往很难带来高质量发展。过去依靠政府推动大规模投资拉动增长,曾经是很多地方谋求快速发展的“绝招”,但也带来不少“后遗症”。其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并不需要政府事必躬亲,只要政策导向变一变,让企业和社会看到高质量发展“有利可图”,市场机制自然会调整好发展方式。
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更加注重精准施策。以环保税的实施为例,虽然是全国统一的税收政策,但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压力不同,在国家划定底线的同时,也为地方政府留足了因地制宜的空间,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执行国家最低标准1—10倍的具体税额,并可动态调整,更利于各地精准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再以货币政策为例,为解决春节“钱紧”问题,央行没有直接打开货币闸门,而是建立“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既照顾了市场情绪、保持了货币政策中性,又兼顾了金融服务的差异化需求。类似的精准药方,不妨多开一点,让经济肌体更健康、更有活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应更好兼顾社会效益。与过去高速度发展单纯追求经济增长不同,高质量发展是一个“多目标、多任务”的系统工程,经济结构优化、创新能力提升、区域发展协调、生态环境改善、人民获得感增强等,都是高质量发展时期的新追求。制定宏观政策不仅要善于算好经济账,更要算好生态账、民生账、社会账,看看是否有利于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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