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精神要求,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中国保监会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参与脱贫攻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
当前,全国仍有4300多万贫困人口没有摆脱贫困,但距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目标只剩3年时间,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是联系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农村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是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通知》明确,参与脱贫攻坚,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和现实途径。
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从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促进社会帮扶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汇聚,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具体举措方面,《通知》则明确了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志愿扶贫以及其他扶贫行动等6个重点领域。
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力军,要发挥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示范带头作用,各行业都要倡导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专长、优势和活动地域,每年至少面向贫困地区开展一次扶贫活动;主办、承办的博览会、展销会、年会、专题会等,优先选择在贫困地区举行,积极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扶贫开发等相结合,并对贫困地区参展参会给予费用减免等优惠。
社会组织要主动对接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和扶贫工作部署,按要求定期上报参与脱贫攻坚的情况,配合做好工作检查和信息统计,并通过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及时、全面地公开“在哪里扶贫”“扶了谁”“扶了多少”“扶贫效果怎么样”等情况,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民政部门、扶贫部门要建设共享合作平台和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信息核对和抽查机制,确保“真扶贫”“扶真贫”。行业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要依法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批评;对挪用、截流扶贫资金或擅自改变用途,以及假借扶贫开发名义,违法募集、套取资金的,对没有公开募捐资格或未获得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指定,擅自开展在线扶贫募捐的,要严肃予以查处;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扶贫开发的非法社会组织,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假借扶贫名义,搞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予以打击。
保监会在转发《通知》时明确指出,保监会机关相关部门要引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抓紧研究制订2020年前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措施,并于12月31日前将2017年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2018-2020年年度工作计划报送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国务院扶贫办。同时,还明确各保监局也要积极引导、动员和支持辖内各级保险社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同级扶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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