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儿童色情,它不能够混同于一般的网络低俗表演,应给予更强有力的治理。对网络儿童色情必须要有严防死守的坚决态度,祭出执法的绝对高压线。
日前,直播平台美拍被指有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在平台上脱衣、露体直播。其后,美拍官方表示将深深反省并立刻开始联合处理,还公布了举报电话。但是有媒体记者发现,现在仍能用未成年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完成美拍的注册和直播,而举报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
网络直播平台低俗表演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这也是近一时期国家职能部门重点整治的方向。但是,小学生在直播平台搞脱衣、露体直播,是一个更严重的问题——网络儿童色情,它不能够混同于一般的网络低俗表演,应给予更强有力的治理。
2016年12月,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网络直播平台要有经营许可证,网络主播也要进行实名注册。《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也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进行身份登记。
有参与直播的小学生称,直播不为钱,就是为“好玩”;甚至还为自己的粉丝比同学多而自豪。这多么令人痛惜!无论孩子是出于懵懂无知、好奇模仿,还是背后有利益诉求,乃至可能被人为操纵,都不应该被允许,都不应该让未成年人“赤裸于网络的狼群”之中。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不了解网络江湖的险恶,而法律和相关制度则必须给他们提供倾斜性的特殊保护。
这次的美拍上“小学生直播”,是比一般低俗直播更严重的网络儿童色情问题,必须敲响警钟,提升反应级别。不少发达国家是将儿童色情从普通淫秽物品犯罪中单独列出,施以更严苛刑罚的。我国刑法虽然暂时没有类似的规定,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都明确了“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的原则,都明确了对未成年人予以特殊保护的原则。
所以,对网络儿童色情必须要有严防死守的坚决态度,祭出执法的绝对高压线。对于网络儿童利益(特别是性利益)的保护,应该放在更突出的地位,而不应当等同于整治一般的网络“情色擦边球”。网络直播平台,甚至所有的网络服务商,都应该筑起坚实的准入门槛,防止未成年人在互联网平台上受到不可挽回的伤害。网络服务商对未成年人表演的监管,也必须要从形式性审查做到实质性监管,不能再以直播者盗用成人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格式条款中已有禁止规定等,作为“甩锅”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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