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数十位老人遭遇“以房养老”骗局的事情,虽然案件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但是法律专业人士还是认为老人们要回房子很难,因为整套骗局中有一个很关键的环节——公证。毕竟中国是法治国家,骗子想要把一套合法登记的房产从别人手中骗走,不通过合法的程序是不可能的。所谓老人被骗只是说处置房子不是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是说骗子没走合法的程序。而这些程序中法律效力最强的就是公证,想要推翻它确实很难。
有人说,老年人防骗就要多和子女们商量沟通。这话对但也不全对。当今的中国社会,富裕起来的人们拥有了不断增值的财产,但是却缺少守住这份财产的能力。特别是互联网时代,各种新理念、新概念层出不穷,各种金融产品、理财方式花样翻新,不要说老年人,就是年轻人也不敢说事事都懂,凡事不被忽悠。有统计数据显示,其实被骗最多的并不是老年人,而是年轻人。
所以说到底还是那句话,法律是保障公民财产权最有效的武器。法律要求一个人在处置个人财产,特别是处置大额财产的时候,必须要走相应的法律程序,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对所签署的文件的法律后果必须明白并认可。此案中,骗子再高明也绕不过法律程序,他们只是用欺骗的方式让老人们误解了自己所签署文件的法律意义与后果,而老人们自己又很难知晓这些复杂繁多的文件的真实意思。这时候,如果老人们有意识地找专业的法律服务,请人帮助他们审阅这些文件,讲解文件签署后的法律后果,那么骗子自然就不会得逞。
经济的发展促进公民个人财富增长,这固然可喜,但同时也意味着风险在加大。运用法律来防范风险是一种能力,公民要有主动寻求法律服务的意识,在签署重要文件之前,应该征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在法治社会,遇到事情找律师维护权益、上法院打官司,这固然是一种法律意识的体现。但这种事后补救的背后只是低层次的法律意识,升级版的法律意识是事前做好准备,消除一切潜在的法律风险。现代社会,真正具备法律意识的人不是出了事找律师,而是在事前找律师,作重大决定时宁肯事前多付咨询费,也不让自己事后付“学费”。
北京多名老人房产被骗的事情提醒我们,我们离法治社会所要求的公民法律意识还有很大的差距。
上一篇:不能让伪造公章搭上网络便车
下一篇:推动文明共享离不开德法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