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无锡帮得百特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帮得百特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帮得百特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帮得百特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7年7月25日前向帮得百特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299号C栋13楼;联系人:白寅虎,联系电话:1358501669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帮得百特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帮得百特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9时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办公二区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