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报纸 统一刊号 报社直办 今天办理 次日见报
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
13581658994
网站公告:
首页>法制日报广告部、法制日报电话,登报声明、登报挂失、公告登报13581658994>龙育辉诉徐宏亮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龙育辉诉徐宏亮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7/3/30 13:27:20

徐宏亮:

 

本院受理龙育辉诉徐宏亮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20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在线咨询
扫一扫,关注更多消息!
服务热线:
13581658994
1352048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