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绍来:
本院受理原告陶冉诉被告赵绍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鄂0106民初46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述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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