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6年11月15日裁定受理徐州巨龙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徐州江淮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徐州巨龙新型墙材
有限公司管理人。徐州巨龙墙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管理人(徐州市煤建路17号徐矿集团老年大学南楼1楼
1004室,电话0516-85706867)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
所产生的费用。徐州巨龙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17年3月16日上午9点30分在徐州饭店怡宾楼(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淮海东路201徐州饭店)会议室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
加。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