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债权人: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根据债权人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11月1日裁定受理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1月4日指定北京市邦盛(南宁)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2年5月31日,向南宁中院递交《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报告》,南宁中院经审查后,于2023年3月17日作出(2019)桂01破40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破产。
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主席的建议并征得南宁中院同意,决定组织召开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23年4月19日下午15:30。
2、会议形式:网络+现场会议举行。
3、现场会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13号精通101酒店。
4、网络参会媒介:腾讯会议APP。
5、参会人员:全体债权人、职工代表。
6、会议内容和议题:(1)听取管理人作履职工作报告。(2)审议和表决《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财产分配方案》。
7、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请您(贵单位)于2023年4月19日下午15时10分前持有效证件(代理人参会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或律师证)、戴好口罩到会议现场签到并办理入场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的指引就坐。
(2)网络参会的债权人,请查看线上参与指南。
(3)如有咨询,请致电:李念芸,电话:18407714785;行政黄星澐,电话:18878970024。
(4)根据《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债权人收到会议通知后不参会、不按照会议要求的规范填写表决票或者不投票,将被视为放弃表决权。
特此通知,请相互告知,并遵照执行。
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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