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效的(2016)粤0305民初4733号、(2022)鄂13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2022)鄂1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及“赛股2022年1-5号、20230101号、20230102号、20230103号”《股东会决议》、《赛百诺公司章程》V3版,以及“赛董2022年1-3号”董事会决议,赛百诺公司全体股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如下:
1、依据法院判决,徐燎原担任赛百诺公司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的商事登记变更行为无效。徐燎原自始至终不具有赛百诺公司任何合法身份、徐燎原代表赛百诺公司作出的法律行为均是无效法律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2、自2022年5月14日赛百诺公司换届之日起,万宜青、徐卫二人不再享有赛百诺公司任何职务和身份,无权代表赛百诺公司从事任何活动和法律行为。
3、徐卫自始至终不是赛百诺公司股东、无权以赛百诺股东名义从事任何法律行为。
4、自2022年5月14日起赛百诺公司董事为李忠林、彭朝晖、勾卫华三人、监事为吕孟君一人,法定代表人为李忠林。在赛百诺公司刻制完成新公章之前,仅凭赛百诺公章不能代表赛百诺公司真实意志、没有法律效力,必须需具有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李忠林签字才能有效。
徐燎原、徐卫、万宜青均不是赛百诺公司股东,自2022年5月14日也均不具有赛百诺公司任何职务和身份,由于赛百诺公司商事登记被债权人查封,公司暂时无法按照法院判决依法删除商事登记中徐燎原、万宜青在赛百诺公司的任职显示,请广大社会公众周知,谨防上当受骗!
深圳市赛百诺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法院裁定持股66.37%);
彭朝晖(持股33.60%);
瑞博斯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法院判决持股0.03%)。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