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11日在北京海淀区苏州街55号名商大厦701召开了北京经之策文化传播中心第二次股东和职工大会决议,会议应到2人,实到2人,参加会议的股东和职工在人数和资格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单位改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为有限公司,改制后企业名称为;北京经之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同意原企业资产归原出资人所有,其中闻洁货币出资8万元,薛之光货币出资2万元。
三、同意薛之光.闻洁为改制后的股东,改制后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其中闻洁货币出资8万元,薛之光货币出资2万元。
四、同意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企业继续承继。
五、同意免去闻洁执行董事职务,解聘闻洁经理职务,免去薛之光监事职务。
六、同意职工队伍保持稳定
七、同意改制后的企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