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北京华清译苑翻译中心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6人,实到6人,参加会议的股东和职工在人数和资格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同意单位改制方案,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建后的企业名称为:北京华清译苑文化有限公司。
二、根据千百万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千百万评报字(2018)第18A08420号”评估报告,原企业资产总额为278.77万元,负债总额为12.7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66.06万元,归原出资人所有。按原有出资比例分配,即赖鹏飞持有净资产26.606万元,李红深持有净资产45.2302 万元,李顺清持有净资产13.303万元,李璇持有净资产18.6242万元,穆杰持有净资产148.9936万元,詹英林有净资产13.303万元。
三、同意由赖鹏飞、李红深、李顺清、李璇、穆杰、詹英林作为改制后的股东,改制后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变,为20万元,其中赖鹏飞以货币出资2万元;李红深以货币出资3.4万元;李顺清以货币出资1万元;李璇以货币出资1.4万元;穆杰以货币出资11.2万元;詹英林以货币出资1万元。
四、同意变更经营范围为:翻译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咨询,文艺创作;
五、同意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14号楼一层101(A-89);
六、同意职工联队伍保持稳定;
七、同意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企业继续承继;
八、同意改制后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