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宁夏大荣化工冶金有限公司(简称大荣化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孙静文、夏露、姜锁等向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于2019年10月30日作出(2019)宁0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夏大荣化工冶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10月31日作出(2019)宁02破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进驻企业后发现公司已经停产。但该公司生产设施设备仍能正常使用,为了顺利推进破产工作,也为了企业财产能够保值增值,管理人函商法院后,欲将公司部分车间、锅炉等实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就有关本次招租的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
标的一:宁夏大荣化工冶金有限公司石灰氮车间(老线)、精制车间、单氰胺车间、40吨锅炉、化水车间、110KV变电所、旧空分车间、空压站等进行出租。该厂房内生产设施完整、设备完好,但生产前部分设备需要维护检修。
标的二:宁夏大荣化工冶金有限公司空置锅炉车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9个月,从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可视破产清算案件情况适当延长。
三、招租形式:公开竞价,以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价招租的单位和个人,须在我单位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竞价招租活动。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公章办理;个人凭身份证办理竞价招租报名手续。公开竞价时每一竞价者需提交竞价保证金30000元。户名:宁夏大荣化工冶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641301106013000053216,开户行: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
2、标的一切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竞价招租的单位和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厂房设备之现状及瑕疵。参加竞价招租者一旦签约,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厂房设备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管理人不保证所招租厂房设备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11月26日。
六、报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5层,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宋淑琴,联系电话:18909572721。
七、公开竞价:
1、公开竞价时间:2019年11月27日下午三时整。请随身携带好租金、单位公章(个人不需提供)以及个人身份证,在中标后当场签订合同。
2、公开竞价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5层,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
八、监督单位: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夏大荣化工冶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