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殡葬改革政策,参照湖江至江口战备公路坟墓搬迁标准, 经研究决定,现将广福陵园规划区原有坟墓搬迁工作安排如下:
一、搬迁时间:
1.因广福陵园规划区修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占用的须在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搬迁;
2.其他在规划区范围内的须在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搬迁。
二、补偿标准:有碑文1000元/穴、无碑文800元/穴(多人葬在一起按照碑文标注计算)。
三、搬迁方式:
1.影响施工的先捡后安置,存放地点由项目征地组遵照公序良俗或当地习惯来妥善安排;
2.其他坟墓可待乡公益性墓区(地点:广福村阴山坡)完工后有序搬迁;
3.无时间、无精力搬迁坟墓户主可全权委托项目征地组搬迁(须书面委托),但不补贴费用。
四、安置地点:
1.统一安置到乡公益性墓区,配套墓具由墓区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
2.选墓区按先签订坟墓搬迁协议顺序优先选号。
五、迁坟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陵园规划区范围内的坟主亲属尽快到征地组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坟迁移,逾期未登记和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六、对无主坟的处理:
1.由项目征地组先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
2.期满后无人认领的先捡起寄存;
3.统一安排在公墓区。
石芫乡广福陵园征地拆迁工作组
联系人:张达忠 13970110020;赖昆尧 13763944335。
特此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石芜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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