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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公证书的声明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6/6/1 14:24:27

致各相关单位、机构及社会各界:


中信易邦建筑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091575212B,以下简称“我司”)就南宁南过境线(六景至大塘段)公路总承包项目,郑重作出如下声明:


一、自南宁南过境线(六景至大塘段)公路总承包项目启动至今,我司从未向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出具过与该项目相关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亦未办理过任何涉及该项目的授权类公证书、见证文件及类似法律文书。


二、我司未授权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我司名义参与南宁南过境线(六景至大塘段)公路总承包项目的投标、洽谈、签约、履约、收款及其他一切相关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所持所谓“我司出具的授权文件”“公证书”,均系伪造、变造,与我司无关,我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我司名义、使用伪造授权文件或私刻我司公章参与南宁南过境线(六景至大塘段)公路总承包项目的行为,均属严重违法行为。该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出具的各类文件,均非我司真实意思表示,对我司无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产生的一切债务、纠纷及法律后果,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四、我司已就上述违法冒用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开展公章真伪司法鉴定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合同诈骗罪等)。


五、请南宁南过境线(六景至大塘段)公路总承包项目各主管部门,合作方、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及相关方高度警惕,严格核验相关主体身份及文件真伪。凡涉及我司的事项,一定要核实确认,我司经公安机关备案核准刻制的印章为唯一合法有效印鉴,备案编号:[1201140214152]谨防上当受骗。


六、本声明内容真实有效,我司对本声明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假借本声明曲解、误导或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特此声明!


中信易邦建筑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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