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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埃利沙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郑重声明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6/4/1 13:49:24

RCF股份公司(RCF S.P.A,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根据意大利法律组建并存续的法人实体,注册地址位于意大利瑞吉欧艾米莉亚,拉菲罗圣奇奥大街13号42124。本公司从事扬声器、换能器等音频产品业务。

  

公司特此郑重声明: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拥有第33141970号“RCF”及其风格化变体第G565816号、第7358471号、第45199391号、第33129540号、第33129554号、第33133541号、第33133544号、第33133551号、第33134707号、第48287543号及第7358472号、第23203676号、第54354684号、第54354701号、第G1520287号等商标专用权,上述商标系本公司所独有的标识。本公司拥有ZL202230367725X号,ZL2023308335200号,ZL2023308335183号,ZL201730653807.X号,ZL.202030146388.2号及ZL2023308335198号等外观设计专利权。同时,本公司系域名www.rcf.it/en的所有权人。

  

我们注意到,一些个人/实体未经本公司授权,使用与本公司所拥有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此举已导致混淆,并可能误导广大公众,使其误认为这些个人/实体与本公司存在关联或附属关系。

  

任何个人/实体将本公司所拥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商号、标识/图样和/或版权的,无论单独使用还是与其他标志/名称结合使用;或欺骗性地使用相似标识/商号/版权,从而营造其业务、产品和/或服务与本公司之间存在所谓关联关系的,均属侵权行为。

  

本公司现郑重警示相关个人/实体:立即停止在任何商品或服务相关的活动中未经授权使用本公司所拥有商标或近似标识的行为。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本公司所拥用有商标/近似标识及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作品的个人/实体,须根据适用法律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侵权方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及所有不利法律后果。

  

如社会各界人士获悉任何非本公司的人士/实体存在上述侵权行为的,请通过下文所述地址联系本公司的法律代理人:

  

上海埃利沙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936号MOHO办公楼9楼9I室

电话:+86 21 62199881

Bugnion S.p.A. 

意大利摩德纳市(邮编41124)马里奥·维拉尼·马尔基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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