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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意财福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致歉声明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6/2/27 13:40:44

致:杭州北高峰灵顺寺及广大信众


本公司因法律意识淡薄,为追求商业利益,擅自在经营的淘宝店铺(https://shop590089162.taobao.com/),店铺首页主图为灵顺寺正门“灵顺禅寺”牌匾(曾用)文字及韦驮菩萨像,并设置“天下第一财神·灵顺古刹”宣传语。店铺内共销售41款商品,每款商品名称中均含“灵顺”二字,商品详情中使用明代著名才子徐文长留墨的“天下第一财神庙”,以及“灵顺出品·正品保证·杭州发货”、乾隆御笔“财神真君”、“每款产品均由天下第一财神庙灵顺出品”等字样,并以“北高峰财神官方店”、“财神殿官方”自称,配以灵顺寺(天下第一财神庙)历史渊源介绍,以及灵顺寺主体建筑含顶部徐文长题写的“天下第一财神庙”文字、殿内由乾隆题写的“财神真君”牌匾的图片。上述行为,足以引人误认为本公司销售的商品与灵顺寺存在特定联系,造成仿冒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公司深刻认识到所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直接损害了灵顺寺作为宗教场所的神圣性与公信力,同时伤害了信众的宗教情感与精神认同,危害远超普通侵权。现本公司就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灵顺寺及广大信众,致以最诚恳的歉意。


1、立即并永久停止所有侵犯“杭州北高峰灵顺寺”合法权益的仿冒混淆行为;


2、全面消除因侵权行为对灵顺寺声誉及信众情感造成的一切负面影响;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公司已深刻认识错误,并承诺全面履行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6)浙0108民初565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全部法律义务。为表悔过之意,特依据该调解书要求,通过《法治日报》刊登本声明,再次向灵顺寺及广大信众公开致歉,恳请谅解。


杭州星意财福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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