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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外(青岛)新材料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5/12/25 14:05:23

中海外(青岛)新材料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材料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6日给各方股东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邮寄股东大会开会通知,其中股东中海外创新科技(青岛)有限公司邮件显示拒收退回,股东大会已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股东安徽建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出席,股东中海外创新科技(青岛)有限公司缺席,会议决议内容已经通过EMS向股东送达,邮件显示拒收退回,为保证股东权益,现将股东会决议内容登报公示如下: 

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8-2龙海明珠商 业网点3楼大会议室(线下) 

召集人:中海外(青岛)新材料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刘海锋; 

应到股东:安徽建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海外创新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共2方,持有公司100%表决权;

出席股东:安徽建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0%); 

缺席股东:中海外创新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持股30%,经依法通知后,无正当理由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不影响本次决议的效力) 


一、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

1.审议事项:关于中海外(青岛)新材料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产业方向调整。该项目原定位产业方向为新材料加工,因项目运营过程中收到周边居民多次投诉,经崂山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要求公司对产业方向进行优化调整,以符合区域环境治理及民生保障要求。 

2.表决结果:同意将产业方向调整为人工智能产业方向,并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和履约监管协议。安徽建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代表70%表决权,同意表决结果;中海外创新科技(青岛)有限公司缺席,未提交表决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规定,本次决议获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符合决议事项表决要求,决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生效:公司已依法向全体股东发出了会议通知,股东中海外创新科技(青岛)有限公司缺席不影响本次决议的效力。本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自然人股东)/盖章(法人股东)后生效,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出席股东签字/盖章: 

股东:安徽建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股东:中海外创新科技(青岛)有限公司(缺席)  记录人:刘海锋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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