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金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年8月29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湘0811破预立1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决定对张家界金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公司”)提交的预重整申请予以备案,并确认湖南湘资精进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张家界金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预重整工作。
为保障金瑞公司预重整案件债权申报工作合法有序进行,临时管理人就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当在2025年10月10日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准备债权申报材料后,以书面形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应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破产清算期间再另行申报。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预重整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三、若后续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金瑞公司重整/破产清算,债权人已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无需再另行申报。
四、请将债权申报的有关文件按以下联系方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
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9911344440;电子邮箱:zjjxbj1@qq.com。联系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武陵路与军邸路交叉口东南200米溪布老街游客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湖南湘资精进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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