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司发现有人通过伪造、私刻带有我司名称的印章,冒用我司名义对外从事非法商业活动,对此,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1.我司所有印章均已通过公安内网系统完成备案,并取得备案印章编号(公章编码:5307000014854,财务专用章编码:5307000014855),非备案印章均系伪造。
2.自登报之日起前所出现的以伪造私刻我司印章对外签署的任何公文、合同、授权书以及所有文字材料我司概不认可,一切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3.我司对外经营的活动文件,须严格按照我司用印流程审批,加盖我司唯一合法有效的备案公章,并同步经法定代表人加盖法人章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条件即二者印章用印缺一不可,对于非经我司用印流程审批加盖我司唯一合法有效公章、法人章的所有文件,我司概不予承认。
4.对于伪造、私刻带有我司名称的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司将依法报案并保留追究相关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华坪县容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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