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投诉对象:全市应急管理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举报投诉受理时间5月27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时间。
三、受理举报投诉范围: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范围:滥用职权、执法“寻租”、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违规提供有偿服务等问题。
(二)扰企执法问题。重点范围:要求经营主体提供赞助或无偿服务,无法定依据增加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设置隐性壁垒和准入条件,增加经营主体负担等问题。
(三)随意执法问题。重点范围: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执法不公、滥用行政裁量权、选择性执法、多头重复执法、随意委托执法,行政执法文书不完备、不规范,辅助人员违规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方式僵化问题。重点范围:“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违规办理造成经营主体停产停业等问题。
(五)执法简单粗暴问题。重点范围: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在执法中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
(六)不廉洁执法问题。重点范围: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勾结“黄牛”或中介组织不当牟利等问题。
(七)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范围:发现问题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办理审批超时效,对重大复杂情况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提升政务效能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受理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715-8256891或12345热线;
2.网络举报:登录咸宁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在投诉咨询栏目进行举报,链接:http://yjj.xianning.gov.cn/;
3.来信举报:来信请寄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51号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编437000。
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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