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一)为人大机关重大决策和重要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二)参与人大信访工作及坐班接待群众来访:1.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靠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2.参与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会商分析;3.参与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答复意见的研究论证;4.为信访事项规范处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草拟、修改、审查 (核)相关合同、法规、文件及有关文书,提出法律意见。
(四)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五)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选聘条件(一)律师事务所资格条件:1.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有不少于 10名专职执业律师。2.注册地址在郴州市城区。3.近三年有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的法律顾问经历。4.律师执业上年度考核等级均为称职。5.无违纪违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资格条件:1.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共党员优先。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5.执业律师须具有连续执业5年以上经历;法学专家须具有法学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请书面填写《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和《指派律师基本情况表》,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2.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送至郴州市委大院第二办公楼128室。
四、审核评选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报名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
五、合同签订及待遇由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评选确定的单位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聘期一年。法律顾问单位和指派律师为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合同协议给予报酬。
六、其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邓银星。联系电话:0735-2871790。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