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情况:
(一)债务人: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定代表人姚俊良。
(二)债权基本情况:长城招银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17日通过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场内质押式回购及场外股票收益权转让与回购的模式向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融出资金,共计人民币369,465.00万元。2018年12月长城国瑞证券取得强制执行证书,2019年6月14日完成执行立案程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场内质押式回购业务形成债权本利、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及为实现债权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合计361,941.31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25,900.58万元;场外股票收益权部分形成债权本利、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及为实现债权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合计200,221.23万元,其中本金72,098.01万元。场内、场外债权合计总额562,162.54万元。
(三)担保债权情况:
1.股票质押:本债权项目风控措施包括债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美锦能源(股票代码:000723)股票质押,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质押股票数量约为:84,843.69万股(场内64,020.08万股,场 外20,823.61万股)。其中,场内非限售流通股约为:46,798.41万股,场外非限售流通股约为:18,059.04万股。
2.保证人情况:债务人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及配偶合计13人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分别为:姚俊良、高反娥、姚俊杰、姚俊卿、姚三俊、姚四俊、姚俊花、许列爱(姚俊良配偶)、张洁(姚俊杰配偶)、牛晓燕(姚俊卿配偶)、张晓懿(姚三俊配偶)、赵俏开(姚四俊配偶)、朱元生(姚俊花配偶)。
资产特点:债权质押物大部分为上市公司非限售流通股;场内质押式回购债权已经触发违约条款,可通过场内强制平仓程序追索场内债权;债权资产已经取得强制执行证书并完成执行立案手续,亦可推进司法处置程序追索债权。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竞价、公开拍卖、挂牌转让等。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合作意向: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联系购买债权资产欢迎意向购买人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本公告不构成要约,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应以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10-68083807,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中国长城资产大厦A座613室;举报联系人:王先生,举报联系电话:010-68085056。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