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东莞市骐典实业有限公司、卫小磊先生
我公司即前海鸿江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香港独资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经营、合法纳税,并为香港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做出了重大贡献。
因贵公司枉顾麻涌派出所不得擅自拆卸、搬运我公司设备的意见,并已一意孤行地将我公司所有的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营美厂房三楼B02-301厂区内的设备非法侵占之事实,现我公司特函告如下:
东莞市达兴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下称达兴公司)在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营美厂房三楼B02-301厂区内的所有设备均为我公司拥有所有权的设备,且该等设备已经在法定平台——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办理了物权登记。
我公司已就其出租给达兴公司的设备全部购买了商业保险,进一步确认该等设备的所有权人、受益人均为我公司。
我公司已就达兴公司在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营美厂房三楼B02-301厂区内的所有设备均为我公司拥有所有权的设备全部做了证据公证。
此前贵方已经安排人员拆卸、搬走了大量为我公司所有的设备,且在我公司数次报警后,贵方仍无视警方的意见并继续非法侵犯我公司依法享有的物权。基于此,我公司将立即启动法律 程序,一切后果由你方自行承担!
另告知,我公司的设备货值为人民币1400万元,并已购买了保险。为此,后续我公司的索赔金额将按不低于1400万元进行主张。
特此申明!
函告人:前海鸿江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