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潍坊安畅达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4MA3PE57U53。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所属鲁VC5027(黄色)号车于2023年09月13日23时22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17000元整的处罚决定。
当事人:日照市星辰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092462746P。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所属鲁L97876(黄色)号车于2023年07月21日04时18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10500元整的处罚决定。
因本机关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潍坊安畅达物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 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370281202301015、日照市星辰运输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370281202300755。限你们单位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违法行为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们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联系地址 :胶州市胶州西路307号西大厅,联系电话:0532-85200106。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