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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3/10/18 14:12:25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3日裁定受理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雄飞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10月19日作出(2021)川03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雄飞集团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先后于2021年12月17日裁定四川飞阳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关联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裁定四川星际里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雄飞集团实质合并重整。为实现其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表决结果,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面向全社会进行重整投资人补充招募,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雄飞集团及关联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纳入实质合并重整共28家公司,其中尚继续经营的6家公司包括雄飞集团、四川飞阳科技有限公司、自贡市雄飞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自贡市赛狮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威远雄飞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新程物流有限公司,均已进入留守组经营。除四川飞阳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新程物流有限公司将继续维持留守组经营外,其余公司将陆续停止经营。

(二)资产情况: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雄飞集团及27家关联公司的资产市场价值评估值为40.69亿元,主要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含持有的金融机构股权)等(详情可咨询管理人)。


二、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资金实力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情况,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允许组成联合体参与重整投资。


三、招募须知: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相应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且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等。意向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或索要相关资料,相关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向报名的投资人应在2023年11月3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叁份)通过邮寄或者现场交付方式送达给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1号雄飞中心15楼1512。联系人:刘颖,联系电话:13890658807,电子邮箱:379352119@qq.com。

(二)尽职调查与提交投资方案: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根据管理人安排对雄飞集团及关联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决定投资的,应当在提交报名资料的同时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密封),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重整方式和对价;2.偿债方案和计划;3.经营方案;4.履约保证措施。并且重整投资方案须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布的《重整计划草案》基础上进行优化(《重整计划草案》可联系管理人提供)。

(三)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资料后5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同时与管理人签订报名保证金协议)。

(四)遴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依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遴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名备选重整投资人。(五)投资保证金:中选投资人应当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向管理人指定账户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同时与管理人签订投资保证金协议)。投资保证金交纳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11月25日,管理人在收到投资保证金后立即启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第二次表决工作。中选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六)保证金的处理:1.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所作承诺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2.意向投资人若拒不配合管理人开展反向尽调的(如拒不按照管理人尽调清单提供有关资料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的),视为该投资人无故放弃报名,其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若中选投资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未在2023年11月25日前交纳5000万元投资保证金的,其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管理人将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未中选投资人(不含备选投资人)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备选投资人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中选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未获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自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投资人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实力的企业及个人参与本项目问询和投资。


特此公告!


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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