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乌旗统一处理政府性债务工作安排及要求,我局多次与以下4个工程项目企业协商支付尾款事宜未果,为加快偿债速度,维护我单位与债权人利益,现就我单位有关债务清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以下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内提供工程审计报告、税票和其他工程资料,并来我单位处理债务事宜。如逾期仍不处理,我单位将视为自愿主动放弃债务,下一步进行核销债务。
一、2013年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市政照明亮化(第三标段)项目施工企业:扬州科森照明器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现核销262.43万元。
二、东乌旗体育活动中心续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锡林郭勒盟建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现核销418万元。
三、东乌旗游泳馆续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锡林郭勒盟建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现核销136万元。
四、第二水厂供水工程(水源井及输水管线和设备)项目施工企业:锡林浩特市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现核销55.07万元。
东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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