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桂阳县和旺铅锌铜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旺公司)的股东黄元义、何柏橙拟将其在和旺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瑞佑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需对和旺公司于本公告刊登之日前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予以清理,请债权人及时申报相关债权。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申报时间:本公告之日起截止2023年2月10日前的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申报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南路38号苏仙宾馆;
3.联系人:黄元义;
4.联系电话:13786548089。
二、申报债权债务关系之范围:
申报人与和旺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自该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之日起符合中国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和旺公司为债务人及担保人等情形。如虚报、伪造债权,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申报时,法人或其他团体组织请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自然人请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请一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并出示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之合同、结算书、银行资金往来凭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申报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2.应当申报人若在本公告写明的期限内未进行申报,可能导致应当申报人的债权不被相关人予以认定,造成应当申报人的债权不能实现。
3.本次申报为当面受理,来电来函均不予登记受理。
4.本次申报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效力,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特此公告
桂阳县和旺铅锌铜矿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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