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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股东大会公告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9/3/5 13:03:20

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定于2019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第二届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本行第二届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27日下午3时在本行9楼会议室召开;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本行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本行2018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本行章程修正案;

5.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其它需要审议的事项。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须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于2019年3月24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直接送达、传真或邮寄给本行。

2.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4:00-15:00;

2.会议登记地点:本行通知的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3.登记方式: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议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权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受托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股权凭证、受托人身份证明。


五、联系方式:

本行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38号;联系人:黄华、陈志明;电话(传真):0715-8233885;电子邮箱:548488088@qq.com;邮编:437000。


特此公告。


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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