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彰显宜宾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城市特色、丰富人文内涵,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崭新的城市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集中对部分景观进行提档升级。经市政府研究,由翠屏区政府委托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屏区国资公司”)作为宜宾新机场站前广场景观建设项目的招商人及项目业主。为加快本项目实施,现面向社会招商,公开招选社会投资人为投资建设合作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机构:项目业主(招商人):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宜宾新机场站前广场景观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宜宾市五粮液机场航站楼大门主入口前侧和左右两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1万㎡,具体面积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
根据方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中央景观轴、山水竹影区、花带竹林区、山体绿化带四部分组成,包括土石方、绿化、铺装、景观小品、水景、给排水、综合管网等工程。
项目分二个标段实施,一标段:占地面积约4.37万㎡,总投资约29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7万元,新增土地费59万元,工程预备费136万元;二标段:占地面积约3.74万㎡,总投资约203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9万元,新增土地费41万元,工程预备费94万元;具体划分详见附图。
各标段总投资估算包含前期方案、立项、可研、环评、勘察设计、咨询、测量、杆管线临时迁改、新征土地费、监理、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等相关费用。未含建设期利息,最终以相关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四)项目工期及合作期限:
工期要求: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竹文化展示,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完工,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合作期限为计划建设期和付费期,付费期3年。
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第12个月后开始进行本金及投资回报付费,第一次付费点为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后的第13个月初,每12个月支付一次,付费期为3年。
二、项目运作模式:宜宾市翠屏区国资公司作为项目业主,以招商方式公开招选合作企业,由合作企业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含前期工作、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等)。
三、合作企业条件:
(一)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为注册地在宜宾市范围内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参选人或联合体中任一家成员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二)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投融资及建设能力。
(三)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财务要求:近3年(2015、2016、2017年)财务状况无亏损。2018年新成立的公司不作财务要求。
(四)信誉要求: 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参选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参选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选,否则其参选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参选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单位组织模式须为:施工单位+投资人(投资人不承担施工任务);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由参选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四、招选方式:以公开招商方式确定项目合作企业。
五、融资实力保证金:参选人须缴纳融资实力保证金200万元(现金),可参与本项目二个标段的参选活动,自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3月4日中午12:00前参选人通过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商人指定账户,未中选参选人的融资实力保证金在招商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日17:00止。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三)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国资公司工程管理部(宜宾市翠屏区清华街8号5楼)
(四)报名单位于2019年3月1日17:00前至报名地点领取《宜宾新机场站前广场景观建设项目招商文件》,招商文件资料费200元。
(五)开选时间:2019年3月5日上午10:00;开选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复兴街54号)二楼开标(二)室。
七、中选原则:招商人(或招商人授权的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选人。
八、公告发布:本公告同时在《宜宾日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31-8241801
(二)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国资公司工程管理部(宜宾市翠屏区清华街8号5楼)
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国资公司行使最终解释权。
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