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我公司拟收购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即原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简称“青岛华侨”代号Q002),现将收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购原则:权证收购坚持自愿原则。
二、收购范围: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发行并经青岛市股份制企业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中心”)托管的原挂牌流通个人股。
三、收购价格:根据XYZH/2018QDA10430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8.12元/股为基数,按照净资产的1倍作价回购,即8.12元/股。因在回购前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8.12-0.27=7.85元/股。
四、收购数量:根据实际操作时公司资金情况确定
五、收购时间:本次回购时间2018年11月12日始至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收购终止时间后不再办理收购手续。
六、收购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顺兴路45号(顺兴路小学对面)
七、收购方式:经托管中心同意,原青岛华侨流通个人股的持有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携有关资料前往办理,我公司为唯一收购方。
八、提交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青岛证券交易中心登记账户凭证、本人银行开户行账户(建议使用建设银行),以上全部原件及复印件三张。
九、联系方式:0532-88938939罗女士
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