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筑牢我区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的通知》 (内政发电(2017)28号)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全市矿业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包府办发 (2018)4号) 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石拐辖区内的10家探矿企业进行公告关闭。名单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达吉坝矿区铁矿详查;
2.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绍卜亥铁矿详查;
3.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柳树湾矿区铁多金属矿详查;
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后坝铁矿详查;
5.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邦朗沟铁矿地质详查;
6.包头市石拐区五当沟南沟铁矿地质详查;
7.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二道沟铁矿地质详查;
8.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后坝村忽伦什太铁矿详查;
9.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凤凰山I区铁矿详查;
10.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胡三爷店小北沟铁矿普查。
特此公告
石拐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