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网络强国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重大发展战略。推进网络舆论建设,使网络空间成为团结民心、汇聚民意的重要场域,这是我国网络强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强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网络舆论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等方面的力量得以彰显,网络舆论充分发挥出凝魂聚气、增进共识和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大作用。与此同时,网络社会思潮多元多样、网络谣言屡禁不绝、网络生态相对脆弱、网络心态复杂多变等各种问题还普遍存在,不仅削弱了网络社会的正向引导力,而且对现实社会生产生活带来了消极影响。网络舆论建设要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要求,除了需要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外,还要规范提炼网络舆论建设的价值原则,凸显正确价值导向对网络舆论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使法治和正确的价值导向紧密结合、相互配合,共同为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形成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氛围服务。
网络舆论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人民,为人民创造一个积极向上、充满活力和富含正能量的网络舆论环境,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使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推进网络舆论建设,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这就为我国网络舆论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建设指南,明确了网络舆论建设的价值导向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价值原则。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推进网络空间建设必须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和根本原则,使网络空间真正造福人民,与人民的利益同向而行。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不仅要便利人民生活,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而且要将网络空间和网络舆论打造成为风清气正、特色鲜明、亲民活泼的活动场域,助力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坚持包容和自律相结合的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坚持包容精神,就要保护广大网民依法享有的言论自由,尊重民意、重视民情,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就要尊重广大网民的态度、倾听网民心声,让互联网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就要自觉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和监督,不论是针对组织还是个人、不论和风细雨还是直言不讳,都要认真研究和吸取,让网络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但是,坚持包容精神、保护广大网民的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网民可以违法犯规、为所欲为。任何社会和国家都没有绝对的自由,包括言论自由。我国宪法在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同时,也规定了言论自由的边界。言论自律应该成为网络舆论建设的一条重要价值原则。
法律、法规意识是网络舆论的生命线。法律、法规意识是制度在思想上打下的烙印,完善的制度只有内化为广大网民的法规意识才能得以真正发挥作用。通过法律、法规意识教育,宣传网络社会言论应该遵从的法律、制度,使之内化为网民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规范,成为引导和制约网民依规言行的首要因素。通过法律、法规意识教育,使网民对自我言论既负法律责任,又有道德约束,并有效提升广大网民分辨正负能量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法律、法规意识能够帮助网民识别正负能量之间的边界,提升他们的辨别力,确保绝大多数网民保持思想独立和精神自由,不在网络舆论中迷失自我,更不被网络舆论所“挟持”。通过法律、法规意识教育,消除网络舆论推手的负面影响。网络水军、舆论推手为博取利益,专门组织、策划、推送特定网络信息,夸大乃至歪曲事实,迎合个别网民口味,企图博得多数网民的认同和同情,并左右、控制网民情绪和思想,获得大量网民支持,对网络舆论产生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需要通过法规意识教育,增强网民的辨别力、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