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提出,“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强精准扶贫、生态环境领域的大数据运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以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为新引领的信息化扶贫,有望开启脱贫攻坚新阶段。
我国信息化扶贫工作始于1994年底,经过20多年的不断探索与实践,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我国信息化发展进入新阶段,互联网加速普及,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与此同时,信息化扶贫的内容、范围、对象、目标、形式及方法等也都出现了新变化,信息化扶贫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更加突出。充分发挥互联网增量效应和大数据的乘数效应,构筑精准扶贫的新动能,有助于顺利实现2020年既定脱贫目标。为此,必须重新认识和诠释信息化扶贫,树立“信息化既是扶贫手段,更是脱贫内容”的全新意识,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多措并举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信息化扶贫,提升减贫成效。
从
实施层面看,信息化扶贫可以多形式、多目标齐头并进。例如,通过大数据精准、动态、科学管理扶贫工作,增强政府贫困治理能力;通过推进农村电商交易平台全覆盖,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通过发展远程网络教育,让“老、少、边、穷”地区学生共享更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通过农业信息化技术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通过发展远程医疗补齐贫困地区医疗服务短板,遏制因病致贫、返贫;通过搭建“互联网+”社会扶贫供需平台,提高脱贫需求主体与扶贫供给主体的匹配效率。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对信息化扶贫的过程管理。注重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和扶贫对象的动态调整,突出“精准性”;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社会扶贫供给与贫困人口帮扶需求无缝对接,让帮扶更有针对性和适配性。
当前,各地政府对信息化扶贫的认识并不统一,不少政府部门仅仅把信息化视为扶贫手段,而忽视了其作为脱贫内容的重要内涵。未来,应借鉴“智慧城市”建设管理经验,推进“智慧农村”建设,从农村群众关注的政务管理、教育、医疗、留守家庭关爱等热点、痛点问题入手,持续引入城市信息化建设成果,使城镇的优质服务资源逐步向农村延伸,实现均衡共享,持续提升农村地区的综合治理和社会服务水平,确保完成“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
新时代,信息化扶贫代表了扶贫开发的新趋势,既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决胜全面小康的新杠杆。为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先导力量和驱动作用,凝聚全社会力量,逐步改善民生、消除贫困和实现共同富裕,未来还应全方位、多层次探索贫困地区信息化扶贫能力建设的中国命题,不断为精准脱贫创造新模式、开辟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