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大国,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中强调的许多观念都源于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例如,我们反复强调的和平思想,实际上在 《论语》《道德经》和《孙子兵法》等典籍里能够找到出处。再如,强调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观念与《道德经》中的“道法自然”、儒家的“节用而爱人”等思想本质上是一脉相承的。
没有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文化是有生命的,若要生生不息,需要激发全民族的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促进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此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以时代发展为背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强调,不是说要去机械“复制”古代的典籍,而是要把典籍中的内容与时代性结合起来。同时,找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与精髓,即把真正优秀的内容加以创造性利用,而不是简单地把传统形式移植到当代。换言之,我们要认认真真地对传统文化展开去伪存真的工作。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把传统文化中关于强调学习、热爱和平、绿色生态、互相帮助等“正能量”传统进一步总结和发扬,对传统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予以深入挖掘,并结合时代要求加以扬弃。
服务大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方面建立在物质财富的基础上,另一方面也需建立在文化自信和勇于创新的基础上。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需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服务于发展大局,并要对意识形态安全起到支撑作用。
服务人民。文化是人民思想状态的体现,也是人民的创造性活动。要深入推进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激发人民的参与度和主动性,从根本上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
在这一过程中,要把握好创造与创新的目标和要求。要坚持古为今用、以古鉴今的态度,坚持有鉴别地对待、有扬弃地继承的原则,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让传统文化的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发展当代文化有机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