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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刻意“沉默”也是失职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7/8/15 14:35:56

当前一些腐败行为之所以肆无忌惮、愈演愈烈,与负有监管职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不管不问有很大关系。领导干部不该罔顾党纪政纪,一味“沉默”,而是应该守土有责、敢于担当。

 

从现实来看,更多的“沉默”情形则是出于遮丑护短等扭曲心态下的不闻不问。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自身可能确实没有太多的问题,但在长期的官场生涯中,却习得了一些庸俗作风。比如,信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总是明哲保身,不蹚浑水。特别是在民主测评等考核机制下,更不愿因为得罪人而丢选票。很多时候,他们明明知道同事、下属的违规违纪问题,但却“聪明”地选择了沉默。
  

也有一些领导干部,自己能做到“勿使染尘埃”,但涉及家人子女时立马换了一套标准,或是希望孩子能有一个优越的生活环境,或是跨不过伦理人情的坎儿。更有像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那样的官员,一手给儿子设计了成功捷径——通过“老子办事,儿子收钱”的方式,刘铁男之子在父亲的帮助下,获取巨额财富。
  

领导干部的职务和权力,不是私人物品,也不是橡皮图章,而是一种社会公器。其出发点与归宿均应该指向公共事务、指向公正廉明。领导干部首先应该遵循的,是党纪政纪国法,而不是个体、家庭以及小圈子的行为准则。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自己不能随意逾越边界,贪污腐败,也不能坐视甚至纵容属下、亲友违法乱纪。
  

在这个问题上,个体的“独善其身”只是最低限度的自律,而勇于担当、守土有责,本来就是其职责所在,这也是现代政府的行政伦理要求。个人私域范围内的“沉默”,很多时候可能确实是一种美德,“沉默是金”,但在涉及公共事务、关系到一个社会的公共利益时,如果刻意“沉默”,则无异于失职,应该被问责。
  

事实上,随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施行,失责必问已经成为常态,单位出事、下属出事,必须要追究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太平官”“老好人”已越来越混不下去,不仅得过且过、你好我好的“一团和气”已失去市场,就算是想通过沉默遮掩自身问题,也越来越不可能。唯有敢于担当、奋发有为,才是通衢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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