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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宜自行管理共享单车投放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7/5/24 16:26:04

针对共享单车投放过度等问题,交通运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出回应。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宜根据自身特点决定是否调控共享单车总量。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注册用户超1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有些城市部分区域已经出现了一些共享单车过剩现象,但具体成因各城市间存在差异。“例如,有些区域是由于企业投入量过大,有些区域则是由于运营企业的组织管理、车辆调度等线下服务能力不足,而造成的局部区域、局部时间短期过剩,不单纯是投放总量的问题,需要区别对待。”


交通运输部鼓励城市根据自身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同时也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下运营调度,避免局部区域出现车辆严重过剩的现象。


共享单车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出现了乱停车、破坏单车的行为。对此,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均提出通过信用机制进行奖惩。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领域信用记录建设。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商议、联合研究制定失信惩戒备忘录。


有些城市认为,电动自行车自重较重、车速较快,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故提出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也有城市认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解决了部分居民中短距离的出行需求,发展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能够有效遏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因此,刚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采取了折中方案,即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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