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26日裁定乳山市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公司”)重整,并指定山东北斗星辰律师事务所担任兴源公司的管理人。管理人依据兴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通过的《乳山市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第一次)》(以下简称“变价方案”),已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界面进行了两次网络司法拍卖,均已流拍,依据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变价方案,管理人需要采取包销方式处置兴源公司剩余破产财产。现就乳山市富海花园小区住宅、兴源度假村别墅包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乳山市富海花园小区住宅、兴源度假村别墅,建筑总面积851.87平方米。
2、招标人:乳山市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乳山市滨海新区;
2、项目概况:乳山市富海花园小区住宅、兴源度假村别墅坐落于乳山市滨海新区,属于现房,投标人可自行勘测以现场实际为准。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乳山市富海花园小区、兴源度假村别墅。
4、合作模式:合作模式为“包销加溢价分成”,投标人自行报包销底价(总的包销底价不得低于3473087.36元)和回款周期(回款周期不得超过包销合同签订后6个月),回款周期内完成包销任务。回款周期截止,若有剩余未销售,由中标人按照包销房产明细表中确定的包销单价和面积兜底全部购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依法成立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销售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项目的包销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以包销合同和该项目已经包销完毕的有效证明为准,合同中须能体现项目建筑面积、开发企业、包销合作模式等要素,合同不能体现上述内容的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4、投标人自行承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内容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凡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其中一个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另外一家公司股东的,视为关联性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全部关联性单位投标资格。
6、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7、投标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中标后该保证金转为包销定金,未中标的情况下无息原路返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上午9时30分;2、投标地点:乳山市胜利街43号,山东北斗星辰律师事务所二楼综合事务组办公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乳山市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乳山市胜利街43号,联系人:郑律师,电话:0631-6879528。
乳山市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