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绍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会决议解散、进入法定清算程序,拟依法注销。现将有关解散清算及债权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解散时间本公司自2023年11月6日经股东会决议解散,自该日起本公司不再开展任何业务活动。
二、清算组成立经2023年11月6日股东会决议,本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罗绍荣、李小文组成,罗绍荣担任组长。
三、债权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后,债权人有权向公司申报债权。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债权申报方式:
1.现场方式:携带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清算组地址处申报;
2.网络方式: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清算组电子邮箱,审核通过后邮寄盖章/签名的复印件资料。
(二)债权申报资料债权申报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2.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证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数额的材料(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5.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6.其他证明文件。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十五日。
五、清算组联系方式:
清算组联系人:赖女士;清算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佳辰国际写字楼;联系电话:18982170893;电子邮箱:28252814@qq.com。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司解散不会对员工的社保缴纳产生影响,清算组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本公司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本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如有需要,清算组会及时向债权人及投资者提供清算报告。
3.本公司清算过程中如有任何法律或法规方面的疑问或建议,请随时联系清算组。清算组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清算组会也会及时关注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挑战。
对于本公司解散可能带来的任何不便再次致歉,感谢支持和理解。同时,也欢迎合作伙伴、客户和员工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成都绍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