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5日,阜宁县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中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现公开招募投资人。
一、本次公开招募转让的标的:
中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中科建工重整方案剥离的资产、负债范围,投资人应联系管理人查阅重整计划,投资人参与投资视为完全接受重整计划。
中科建工的工商登记、其他行政许可情况,以行政部门的登记为准,投资人可自行查阅。
二、招募转让标的保留底价、加价幅度:根据苏仁中估报字【2019】第0019号《估值报告》,中科建工估值价4,823.20万元为招募底价,招募加价为100万元或整倍数。
三、参与招募的投资人条件:
1.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国有性质的投资人优先。
2.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规,无征信系统失信、执行失信等不良记录。
3.能够提交可行的中科建工重整后的经营方案。
四、资格预审:
投资人应在2020年4月28日17:30前向管理人提交第三条的文件,并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与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阜宁县人民政府成立的中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帮扶工作组将对投资人的资信记录、经营方案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投资人可以参与招募报价。
管理人在2020年4月29日17:30前通知投资人资格预审结果。投资人收到管理人通知后按时交纳保证金。
五、招募保证金的交纳:投资人应于2020年4月30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保证金500万元汇入管理人通知中的指定账户。投资人凭交款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委托材料等按照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参与招募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在两日内无息退还。
六、标的查阅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止,在管理人办公地点查阅本次招募标的资料。
七、风险提示:
1.中科建工120名在册职工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未计算,劳动合同在投资成交后应继续履行。投资人如与相关职工解除或者不再继续签署劳动合同的,可能需要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由投资人承担。因职工问题引发的信访等其他矛盾亦由投资人负责处理。
2.中科建工有在建、待建工程29处,由投资人继续履行管理责任,承担工程风险。
3.投资人成交后,依法独立经营重组后的中科建工,并负责处理中科建工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征信记录、法院执行系统的失信信息。
4.根据中科建工重整计划,本次股权转让结果有被取消的风险,中科建工股权需恢复至投资前状态。
5.本次招募前中科建工的经营行为可能导致的税务等各类处罚风险由投资人承担,潜在债务风险按破产法规定处理。
6.投资人提供虚假材料、成交后拒绝签署成交协议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购买款项的,取消其投资资格或成交结果,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并报人民法院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八、招募时间:2020年5月6日14:30;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二室。
九、管理人联系方式:13851872595(周);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通榆北路228号中科建工办公大楼204管理人办公室。
中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