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张朝红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民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科机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6年8月30日作出(2016)浙03民破2-1号决定书,指定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民科机械公司管理人。2018年6月6日,经温州民科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3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民科机械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
为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促进民科机械公司重整成功,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征集意向投资方,参与重整事务。相关事项如下:
一、企业基本信息:民科机械公司于2004年11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法澳法人独资),住所地为温州市经济开发区白榆路193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朝红;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生物制药化工设备、五金配件、电器、仪表仪器;销售金属材料、阀门、机电产品(轿车)、皮件制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营业期限自2004年11月8日至2054年10月26日。
二、主要资产概述(截至2018年7月2日):民科机械公司的前身温州恩比特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拥有位于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榆路193号的一处房产,房产证号:温房权证经济字第03165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温国用(2011)第5-251939号,土地面积:8870平方米。
三、重整方式:本案管理人拟采取重整投资人承受民科机械公司全部资产的重整方式。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2、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民科机械公司进行重整投资,以偿还债务、恢复民科机械公司的生产经营;3、拥有与民科机械公司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投资人参与预重整须缴纳保证金100万元;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三项条件。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企业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有本人签字。主要包括投资人的简介,投资人的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投资资金来源的计划等);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于报名前将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存入指定账户;4、具体的重整投资方案。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7月23日。
2、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81号瓯海金融综合服务区A3幢907室,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温州民科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3、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温州民科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9211501040001853
开户行:农行温州人民西路分理处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郑建初;联系电话:0577-88527389,13857723052;邮箱:81834018@qq.com。
如对本项目有意向,从即日起可以向管理人联系了解相关事宜,进行尽职调查。本公告由民科机械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重整投资。
温州民科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