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是南京市市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组建于2012年6月,注册资本41.7亿元。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要求,集团肩负着重大和重要的产业发展项目融资并进行先导性投资,推进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承担着市属国有工业企业的经营管理、资产保值增值和维护稳定等重要责任。
集团成立后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先后参与实施了总投资291亿元的“中电熊猫TFT-LCD(G108)高世代液晶显示项目”、总投资35亿美元的“LG化学新能源动力电池项目”以及 “宁淮现代服务业产业聚集区项目”、“南京中航工业小型发动机项目”、“轨道交通总承包项目”等一批重大和重要产业发展项目。集团已累计完成直接投资100亿元以上,形成项目投资超过600亿元。
目前,集团直接出资的二级全资控股企业22家、参股企业29家。截至2018年末,集团总资产676亿元,净资产292亿元,归母净资产225亿元。2018年1-12月份,财务合并口径全资、控股企业完成营业收入40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5亿元。集团全资、控股及重点参股企业完成营业收入220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5.2亿元。
“不用扬鞭自奋蹄”。“十三五”期间,集团将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产性服务业等五大主业板块,新增产业投资110亿元,带动投资1000亿元,形成一批影响力、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努力打造产业新、结构优、质量效益好、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强的新型工业化投资平台。
公司网址:http://www.njnii.com/。
一、选聘岗位:集团旗下某企业副总裁候选人1名;南京市工艺美术总公司总经理1名;南京工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营销副总1名。
二、资格条件:
1、集团旗下某企业副总裁候选人1名。
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30-55周岁以内;1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5年以上大型医院副院长或医疗集团副总裁以上职位经验;熟悉集团化管控模式和运营体系建设;熟悉医疗市场的行业特征以及商业化运作模式。
2、南京市工艺美术总公司总经理1名。
岗位要求: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8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或曾任文创类企业高层管理人员5年以上,业绩优良;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并有10年以上经营管理工作或相关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商贸流通企业业务,有文化产品行业经历者优先。
3、南京工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营销副总1名。
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机械类工科专业、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具有较强的现代企业营销管理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在销售规模1.5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现任或曾任营销领导(中层及以上)5年以上,业绩优良;具有严谨的策划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及商务谈判能力,有组织制造业企业销售业绩超2亿的成功案例者优先;能承受较大工作强度及压力,适应经常出差。
三、选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31日。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南京高层人才网(www.njgcrc.gov.cn)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同时发送个人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至nanjingjob@163.com,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3、测试测评:通过测试测评选拔出与岗位匹配度高的人选。
4、面谈:综合测试测评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谈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面谈进一步测评人选的能力素质,初步讨论绩效目标,协商薪酬待遇。面谈时间地点和组织方式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根据面谈情况,进行组织考察。
6、确定拟聘人选与聘任: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按照规定程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任手续。
四、管理要求:实行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企业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工作合同和劳动合同,下达聘任书;选聘人员参与企业领导班子分工;新工投资集团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评价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评价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解聘。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续聘。
五、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违法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应聘人员信息将受到严格保密。
2、选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监督。报名咨询电话:025-83102761,选聘相关事宜:025-89698682。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