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学校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2名普通高中副校长。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创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以选拔优秀人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目标,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管理有方、德才兼备、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二、选拔职位和名额:灵川县第一中学副校长1名;灵川县潭下中学副校长1名。
三、选拔范围:全市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在职在编在岗教育工作者。
四、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具有履行副校长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向上的开拓创新精神。
(二)资格条件:1.1979年1月1日后出生;2.事业干部;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具有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两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或无中层管理经历的优秀教师(获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74年1月1日后出生;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资格条件中关于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竞职者需同时具备以上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因违纪或重大责任事件受处分,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提任使用影响期内的;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4.有其它不适宜提任领导干部职务情况的。
五、选拔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工作简章:在桂林日报、灵川县人民政府网、灵川党建e家、灵川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选拔工作简章。
(二)报名(2019年7月30日-8月5日,不含周末):
1.报名采取自愿申请、单位推荐,向灵川县教育局提交报名登记表和相应证件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灵川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3-6812234。
2.报名时要求提交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双面打印);②学历、学位证;③身份证;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⑤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张;以上②③④项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报名登记表》同时发教育局人事股邮箱:lcxjy2234@163.com。
县外报名参加竞选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纸质材料需经本人所在单位、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2019年8月6日):
1.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灵川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登记、资格审查、汇总工作。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竞选或任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数未达到1:3竞选要求的,取消本次公开竞选工作。
2.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名单。在灵川县人民政府网、灵川党建e家、灵川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竞职演讲答辩(2019年8月7日—9日):
竞职演讲、答辩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竞选的人员作8分钟以内的竞职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自身优势、对职位的认知和理解、今后的工作思路等)和5分钟以内的竞职答辩(由领导小组组织命制统一答辩试题)。竞职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职位所需的职业知识。竞职答辩由专家评审组提出问题,竞职者答辩。演讲答辩时其他竞选者回避并进行封闭式管理。
专家评审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领导及有关教育专家等组成,评审组成员按制定的评分标准,根据竞职者竞职演讲情况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竞职者演讲得分和答辩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各评委有效评分的平均分。竞职者最后成绩为演讲得分及答辩得分各按50%折算后所得分之和。
(五)体检(2019年8月9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名次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2019年8月12日-13日):按照竞职演讲和答辩最后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从组织、纪委、人社、教育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察及测评。
(七)决定任用及公示(2019年8月14日-15日):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公示后予以任用。对公开选拔的副校长,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的,正式任用。
(八)办理手续: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本次选拔任用人员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在新学校可超岗聘用至原单位聘用的同等级岗位。
六、组织领导:成立灵川县公开选拔普通高中学校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
七、纪律监督:选拔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广泛接受监督。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对本次公开竞选进行监督。选拔咨询电话:0773—6812234;举报监督电话:0773—6811159。
八、本次选拔工作未尽事宜,由灵川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和负责解释。
附件:《灵川县2019年面向全市公开选拔普通高中副校长报名登记表》(请到灵川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
灵川县公开选拔普通高中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9日
上一篇:青海报业发行物流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下一篇:华夏银行兰州分行招聘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