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力量,经文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城乡管理执法协管人员(以下简称“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管员从事工作范围:配合城乡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200名,此次招聘根据职责不同,将协管员岗位分为文职行政管理类和勤务辅助执法类,其中:文职行政管理类30名、勤务辅助执法类17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热爱城管事业,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应聘年龄及学历要求。根据岗位不同,年龄和学历条件如下:
1.文职行政管理类。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2.勤务辅助执法类。男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女18周岁至40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退伍军人和从事过城管工作1年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未查清的;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有吸毒史或者有明显纹身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5.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7日(十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文山市西正街88号(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十一楼政策法规股)。联系人:曹建祥,联系电话:2136923。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1份。
4.报名时应提供(出示)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事城管工作单位证明一份,近期蓝底免冠小1寸照片2张。
五、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分60%,面试占总分40%。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点计分。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其中:文职行政管理类进入面试人员不超过40人,勤务辅助执法类进入面试人员不超过220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且培训合格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暂缓聘用超过2个月仍未查实的,可继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面试结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与招考计划确定体检人员,由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工资待遇:聘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月工资待遇均为1500元,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由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负责缴纳社会保险,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能力,薪酬为基础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
七、其它事项:
(一)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协管人员招聘由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自行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有关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为保护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文山市纪委派驻市工信商务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四)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以上档次的继续聘用,重新续签聘用合同。
八、报名咨询: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咨询电话:2136923。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后续补充。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8月13日